加拉太书概要

徐兴言长老

四、惟独因信称义(2:11-21)

一、第二章上半章说到保罗和巴拿巴到耶路撒冷去,向耶路撒冷教会的使徒与长老表明他们向外邦人所传的福音。

雅各,彼得,约翰看到神赐给他们的恩典,就向他们用右手行相交之礼,说明保罗与其他使徒所传的是同一个福音,因为福音只有一个。

到了下半章,我们却看到使徒们在实际上不一样的作法,表现在彼得的例子上。彼得在安提阿因怕奉割礼的犹太人基督徒,就与外邦人基督徒隔开,不敢和他们同桌吃饭。保罗当面责备彼得行的与福音的真理不合。保罗和彼得的冲突的起因是什么?为什么保罗要责备彼得?彼得所行的在那些地方与真理不合?这是第二章下半章要论述的。

二、 这段经文(11-21节)可分为四小段:

A 彼得在安提阿装假及其影响(11-13节)

B 保罗的责备及宣告因信称义的途径(14-16节)

C 放弃信心,倒退到守律法的后果(17-18节)

D 因信称义,活在基督里的生命(19-21节)

三、 彼得在安提阿装假及其影响(11-13节)

1 彼得到了安提阿与外邦人基督徒同桌同餐,他克服了犹太人的顾忌,不像以往那样,认为与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基督徒来往,会受污染,反而与他们一起吃饭。

2 彼得观念的改变是出于主的启示。彼得见过异象(徒10章),他看见有一块大布从天降下,里面有各样走兽,昆虫和飞鸟。有声音向他说,宰了吃。彼得说,凡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。有声音说“神所洁净的,你不可当作俗物”。后来彼得明白,神不偏待人。外邦人或犹太人只要是信主的,都是神所接纳的。所以外邦人哥尼流请彼得去他家传福音,他就去了。

3 一天,有一班人从耶路撒冷来到安提阿。他们都是基督徒,但全都是犹太血统,是严谨的法利赛人(徒15:5),从“雅各那里来的人”。雅各是耶路撒冷教会领袖。但不等于这些人是雅各授权的。其实雅各并没有吩咐他们(徒15:24),可能他们冒充是使徒的代表。他们到安提阿就讲,不受割礼不能得救(徒15:1)。具体的说,受割礼的犹太基督徒,不该和未受割礼的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饭,纵然后者已经信了耶稣,也受了洗。

4 彼得受到压力,害怕了。彼得的软弱是老毛病,在试验关键时刻就退缩了。怕人说他放松,不守传统,不敬畏神。

5 彼得的动摇立即见效,其余的犹太基督徒也随他装假,甚至连巴拿巴也随夥装假,不与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饭了。关键的时刻,福音的真理被他们的行为遮蔽了。不是教外的人,乃是自己的朋友,传道人。彼得做了不良的示范,当下基督徒就分成两部分了:犹太基督徒,和外邦基督徒,“一主,两桌”。当人眼目只看周围的环境,不看主的时候,就会像彼得,巴拿巴那样软弱。

四、 保罗的责备及宣告因信称义的途径(14-16节)

1 第11节,保罗当面抵挡,反对彼得,因为彼得有可责之处,第14节,保罗在“众人面前”公开地责备他。因为彼得的作法是公开的错误,所以纠正也必须是公开的。

2 保罗为什么有勇气公开地纠正彼得的错误?

(1)彼得的做法出于不纯的动机:害怕,讨人喜欢。

(2)他的行为使人跌倒:其余的犹太人(本来和彼得一样,在安提阿与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饭的犹太基督徒)也随彼得退去与外邦基督徒分开,甚至连巴拿巴这样属灵的弟兄也受影响装假。

(3)彼得的行为是假冒为善。他没有在教导方面否认福音,他与在耶路撒冷的使徒,对福音的理解是完全一致的(1-10节),但是他在行为上违背了福音。假冒为善就是自己信的却不去实行,说的一套,作的一套。

(4)他的作法实际上是否认福音。第14节,保罗责备彼得“行的不正”,就是没有照神的话去行,“与福音的真理不合”。这是大是大非问题,保罗无法苟同。

3 14节说,“你既是犹太人,若随外邦人行事,不随犹太人行事,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?”保罗这句话是直接对彼得说的。意思是:你是生来的犹太人,也信仰犹太教,信主以后也与外邦人基督徒一起吃饭,相交(随外邦人行事),表现了犹太人和外邦人信徒之间的弟兄相爱和自由。为什么还要回到犹太教的遗传,这不是表示外邦人要照犹太人的生活方式才可以彼此相交,岂不是说犹太教才是唯一正确的路吗?

4 第15节,“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”,这可能是保罗引用骄傲的犹太信徒的话。这表明问题症结的所在。犹太人总觉得自己比外邦人优越,生下就是犹太人,蒙神拣选,与神有约的关系,受割礼,不像外邦人不认识神,没有神赐的律法。即使外邦人信了主,也要受割礼,守律法,也作犹太人,才可以相交。这种骄傲和自义拦阻他们认识神的恩典。

5 那么,什么是福音的真理呢?第16节开始正面讲到福音的真理,提醒,纠正人的错误观念。“既知道”指出下面所论述的是福音的基本要义。这节经文不只是对彼得,也是对全体会众说的,可以说,是新约圣经中,一个最有力的宣告——因信称义,不靠行为。短短一节经文三次提到“因信称义”.

(1)一般性:“人称义,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”。是“信”,不是行。这是福音的原则。

(2)个人性:“我们因信基督称义”。人若要被神称义,唯一方法是信耶稣基督。

(3)普世性:“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称义”。若靠行为,没有一个人,不管犹太人或外邦人,能达到神的要求,以致称义。

6 “称义”justified的意思。称义是法律上的术语,意思与“定罪”相反。“定罪”是宣告有罪;“称义”是宣告无罪。称义在圣经中的用法,指神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赐给人不配得的恩典,叫罪人与祂和好,不但得到宽恕赦免,而且蒙神接纳,被神看作正义的人。

五、 放弃信心,倒退到守律法的后果(17,18节)

1 第17节,保罗说“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,却仍旧是罪人……”,意思是,如果犹太教的教训是正确的,不可与未受割礼的外邦基督徒来往,那么保罗,彼得,巴拿巴和其他犹太人基督徒已经在基督里称义了,因着与外邦基督徒一起吃饭,就应该被列为罪人了,因为外邦人是不洁净的。

2 如果犹太教的教训是对的,那么基督就错了。祂教训门徒说:“食物不能污秽人”(可7:19)。祂也教导“凡属于祂的,与祂是一,与其他属祂的也是一”(约17:21-23),如果信徒遵行主的话,以致被犹太教思想的信徒看作是罪人,“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么”(17节)。保罗说“断乎不是”。

3 所以如果信徒放弃“信心”的原则,倒退到“守律法”的原则,第一个后果是说基督叫人犯罪,这当然不能成立。第18节说到另一个后果,这样的倒退恰好说出自己是犯罪的人。因为倒退就是重新建造过去自己所拆毁的。使徒们和信徒们一直以来都传讲因信靠恩得以称义的真理,如果现在放弃“信”的原则,再去守律法,后果是严重的。

六、 因信称义,活在基督里的生命(19-21节)

1 因信称义与因行律法称义决不是神学理论的争辩,乃是关系一个基督徒信了主以后是靠什么活着的问题。是靠律法活着?还是靠信神的儿子而活?归根到底,是信心与行为,恩典与律法之争。这也是本段经文的结论。

2 从第16-20节,保罗说出他信主之后,所活出的生命。

(1)不因行律法称义的生命(16节)。“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称义”。因为“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”(雅2:10)律法不能赦免人的罪,律法是叫人知罪(罗3:20)。被神称为义,就是不被定罪,免除罪的刑罚。

(2)因信基督而得的生命。“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,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”(16节),因着信基督,神的义就归算给我们信的人。律法只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(加3:24)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”(罗4:3)。这是恩典的法则。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得与神和好了。

(3)向神活的生命。“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”(19节)神已经将我们从律法的捆绑和罪的权势下拯救出来,进入真自由,所以信的人唯一的目的是爱祂,顺服祂。主耶稣已经用祂的宝血买赎我们回来。在基督里,我们向律法死了(请注意,不是律法死了,乃是罪人死了)。律法所定的罪的刑罚由耶稣担负,律法所判的死刑,由主耶稣的死代偿,律法再不能定我们的罪了。这就是“我因律法(through the law),就向律法死了”(19节)的意思。结果叫过去不能在律法下过公义生活的罪人,现在可以向神活了。

(4)与基督同钉的生命。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”(20节)有犹太教思想的基督徒以为福音废掉律法,会叫罪增加,叫人不能过圣洁的生活。但恰好相反,保罗在第20节说,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”,只有信耶稣的人才可以有不犯罪的自由,过公义的生活。

基督代替我们钉十字架,偿还我们的罪债,使我们脱离了罪。但十字架还有另一面,就是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就是罗6:6说的,“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”,解决了我们“己”的问题。这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两方面工作,既解决了“罪”,又解决了“已”。我们不继续在旧造里面,而是一个新造的人了。钉十字架是一个痛苦的救法,但却是有果效的。

(5)有基督内住的生命。“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”(20节)从此我们受一个新的旨意,目的,和能力管理。基督住的地方总是温暖的地方,像伯大尼的家一样,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,心里的力量就刚强(弗3:16)。因为圣灵的同在和能力显明基督的内住。我们不但信祂,而且也活在祂的爱里,“祂是爱我,为我舍己”,这比活在律法下好的太多了。

(6)继续信神的儿子的生命。“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”(20节)这生命从信基督开始,继续不断的一直信下去。我们一生都是靠恩在信心里。这是一个信神的儿子的生命。我们活着凭信心,不凭眼见。“人非有信,不能讨神的喜悦。”

3 第21节是结论。因律法称义与因信称义,二者只能选一,因信活在基督里,经历祂的恩典,或者在律法下挣扎要被称义,拒绝恩典。如果有人(像那些坚持犹太教的信徒)选择后者,轻视恩典,保罗说,如果义可以从律法得着,基督就徒然死了。

七、 应用和教训

1 服事主的人不要讨人的喜欢,要讨神的喜欢。保罗是我们的模范(1:10)。

2 要有属灵的勇气。彼得没有否认真理,但害怕,在行为上站在错误的一边。

3 要接受爱心的责备。责备人不容易,接受别人的责备也不容易。彼得行的不对,但改正很快。在徒15章,我们看到在外邦基督徒是否要受割礼的辩论中,他支持保罗。

4 信心的伟人也会犯错。有人以为彼得的失败(三次否认主)在五旬节圣灵充满后就结束了。是的,他大有改变,但圣灵的恩赐并不保证人不犯错。一个基督徒不管多属灵,也会犯罪。

5 严重的错误可以在神管理下引到好的结果。彼得的错误够利害,但他改正,以至初期教会不致分成犹太人和外邦人两部分。

6 保罗的权柄是从圣经的原则来,不是从地位(他是使徒)来。靠地位来的不是真权柄,只能是压迫信徒。真权柄是从神和神的真理来的。

八、 背诵经文(2:20)

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。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祂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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