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罪得释放(一)更多的恩典(罗马书五章)

一、完全的救恩

1. 完全的救恩三部分:已过的,现在的,将来的。(1)已过的是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我们的罪,救我们我们脱离了罪的刑罚;(2)现在的是主耶稣藉着我们里面的圣灵,赐给我们力量,使我们脱离罪的权势,过自由的生活;(3)将来的是主耶稣再来时,将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,身体得赎,脱离罪的存在。

2. 我们确信基督徒如何藉着基督的替死,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,并藉着祂的再来,改变我们身体的形状;照样基督现在也能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,不受它的辖制,过圣洁的生活。基督来了,不单叫羊得生命,并且要得的更丰盛(约10: 10)所以信徒不应该,也不需要活在罪中,我们要靠主得胜。

3. 神对罪有两种看法:一是从罪的果子去看,一是从罪根去看。5:12以前的是罪的果子,5:12以后是罪根。

4.罗马书前三章的小结: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(3: 23)“犯了罪”是过去式,“亏缺”是现在进行式,只有恩典才能解决这样的事。

5.3: 9-12提到四个“没有”(1)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”(3:10) 就是说没有一个人与神有正常的关系;   2)“没有明白的”(3: 11, 罪已经把人的心和眼弄瞎了;  (3) “没有寻求神的” (3: 11) ,罪已经将人的感情引入歧途,罪人不渴慕认识神;(4)没有行善的(3:12),罪人无法有好行为,坏树不能结好果子。

6. 神将众人圈在不顺服,不义之中,为要怜悯众人(11: 32),以后说到神怜悯人的方法。

 

二、义被显明出来(3 :21

1. 义被显明出来,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(3: 21-22)这义是一种恩赐,加给一切相信的人。这义就是以赛亚所说的公义的袍子(赛61:10),主耶稣说的礼服(太22:11),给回家的浪子穿的上好袍子。这义只有在基督里可以得到,祂是耶和华我们的义。

2. 在这义中罪人就被称为义,就是说,他一切的罪都得了赦免,不定罪了(8: 1

3.四件称义的事:a. 在罪人信的时候,神就称他为义,与行为无关(4:2);b.人称义是藉着恩典 (3:24), 完全是神白白赐给人的;c. 人称义是藉着血(5: 9 )主耶稣为罪人死;   d. 称义是藉着人的信(5:1),信神的良善。

 

三、福分的金链子 ( 5: 1-5)   神所赐的福分常是又引到另一种福分。

 1.与神相和(5: 1)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作救主时,我们便与神和好了。

 2.站在恩典中(5: 2)我们信主后,不再靠自己,而是靠神的恩典,行事为人讨神的喜欢。

 3. 盼望中的喜乐(5: 3)人生不再是绝望的,知道有一天我们要见主,要像祂,永远与祂同在。

 4.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(5: 4)知道患难生忍耐,神在任何情况下,仍然看顾我们,祂的爱不会改变  

 5.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(5: 5)叫我们认识和经历神对我们的爱。我们爱,因为神先爱我们。

 

.得救的把握(5: 6-11

 1. 如果我们藉着白白称义这件事,和称义以后所得到的各种福分,去默想神的爱,我们就确实知道救恩是稳妥的。我们怎能灭亡呢?基督的死是神的爱的显明:神是我们的救主,祂爱我们,将祂的独生爱子赐给我们,藉着耶稣基督把救恩赐给我们,称我们为义。神所赐给我们的大爱,就是祂爱我们的凭据了。

 2. 我们得救前的情形(5: 6-10):是软弱的;不义的;生下来就是罪人;是神的仇敌。神用四种恩典解决我们的需要。a. 祂为软弱的人死;b. 祂称不义的人为义;c.祂拯救了罪人;d. 祂使仇敌与祂和好了。

3. 恩典得胜的三个对比:

   a. 罪与恩典的对比(5: 15)罪使众人都死,恩典加倍临到众人;罪可怕,但恩典是更加倍和荣耀的;

   b. 一人与许多人的对比(5: 16)一人的过犯,审判定罪临到众人,那么由许多过犯而称义的恩赐更丰满;

   c. 死与生的对比(5: 17)死从亚当来,基督在生命中作王;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。

4. 结论:(1 既然蒙神称义,就更要免去神的忿怒(v.9)(2 藉着基督的死,得与神和好,更要因祂的生得救(v.10)(3)罪的后果是可怕的,恩典更要产生丰盛的生命(v. 15)(4)死因罪作王,称义的人更要因基督在生命中作王(v.17)(5)我们是满有喜乐的,因为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更显多了(v.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