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分之一是纳给神的,不是奉献的
苏佐扬

万军之耶和华说: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,使我家有粮,以此试试我,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,倾福与你们,甚至无处可容。(玛三 10)

不少人,包括传道人,时常会说: “我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。”这样说是错误的,因为十分之一是“纳给”神,像你和我纳税给政府一样,我们若不交税,是犯法的;但不纳给神,则不会遭受法律的惩治。

不少传道人在讲道中很少提及纳十分之一给神,可能恐怕信徒以为所纳的款项是给教会的牧师或传道人用的。

我劝信徒要认真地将玛拉基书三章十节的经文读一遍,最少每年重温一次,然后,加以谨守遵行,且应提醒’劝勉其他信徒要纳十分之一给神。

我们既知一切都是从神而来,便应当认定我们一切的好处都不在神以外。纳十分之一的人必不缺乏,他们“不但吃饱,且剩下的甚多,因为耶和华赐福给他的民,所剩下的才这样丰盛”(代下三一lo) 。

圣经曾提及“不可试探主——你的神”(申六16;太四7) ,但在此,特别在“纳十分之一”的事上,是特别通融,可以容许我们试试神的。神告诉我们若我们肯在所得的收益上纳十分之一,神就会打开天上的窗户,倾福与我们,甚至无处
可容。
神要使我们所纳的十分之一,像主耶稣用五饼二鱼变成许许多多,使五千人吃饱一样。

神应许要“倾福”与我们,丰裕到无处可容,连大门口都出不了去。神既然有这样丰厚的福气要赐给我们,我们为什么不肯甘心乐意纳十分之一给神呢?

如何计算十分之一呢?是除去每月开支后余下的款项中取十分之一?只是每月薪金的十分之一?其他收益(如定期存款,投资获取季度’年度性的收入,红封包等)是否都要纳十分之一呢?

我们应该将当月的总收入首先纳十分之一给神,然后才结算需要支付的费用。神最低的要求是纳十分之一,多纳的蒙福更多,自己可以酌量,不要勉强,不要作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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